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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_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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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_律师说法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22/4/26
2.“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 他主占有人“仅在内心”将他主占有的意思变更为自主占有的意思,还不能产生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的效果见例1。此外尚需其他条件!仅在下列3种情形下,他主占有才能变更为自主占有。 ①他主占有因出卖、赠与等新的法律事实变更为自主占有见例2。 ②他主占有人向使其占有之人作出将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的表示见例3。 ③使其占有人非所有人,且他主占有人知道这1点的,他主占有人须向使其占有之人和And所有人作出将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的表示见例3。 例1甲将收藏的《丰乳肥臀》借给乙阅读,乙读后惊为天书,欲据为己有,在该书扉页签上自己的大名并加盖自己的藏书印,但1直没有告诉甲。①作为借用人,乙对《丰乳肥臀》为他主占有。②乙在《丰乳肥臀》上签名、盖,具有将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的意思,但未向甲使其占有之人作出表示,乙的他主占有不能变更为自主占有。乙仍为他主占有人。③这样的要求与“取得时效”密切相关《民法典》未规定取得时效,故毋庸展开讨论。 例2 甲将收藏的《丰乳肥臀》借给乙阅读。借用期间,甲、乙达成协议,甲将此书赠与出卖、互易给乙。①甲、乙的赠与出卖、互易合同生效之时,乙的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因为赠与出卖、互易合同的生效加上简易交付的法律事实提供了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的法律依据。②须注意:假设不存在前述甲将该书赠与出卖、互易给乙的事实并假设在借用期间乙死亡,乙唯1的继承人为丙。丙接受继承的事实不能使丙的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因为丙继承的为乙之原有占有状态,须有新的法律事实发生比如甲将该书赠与丙,才能使丙的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 例3 甲将收藏的《丰乳肥臀》借给乙阅读,乙又借给丙阅读。①使他主占有人丙取得占有的人是乙,乙不是该书的所有权人。②若丙“不知道”该书归甲所有,丙对乙使其占有之人作出变更为自主占有的表示,该表示到达乙之时,丙的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③若丙'知道”该书归甲所有,则丙必须对乙和甲作出变更为自主占有的表示,才能使丙的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缺1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