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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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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 来源 : * 作者 : 晋城婚姻律师 * 发表时间 : 2022/4/25 10: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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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一)诉论时效期间的类型((民法具》第188条)

相关法条

①《民法典》第188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②《民法典》第188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原则: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例外:10年。自缺产品付最消费者之日起计算。(但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该安全使用期)

普通短期时效期间 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换言之,自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计算。 

特殊短期时效期间  4 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民法典》第594 条)

5年。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法》第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