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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天窗刮断电线 电伤帮工拉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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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天窗刮断电线 电伤帮工拉线人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19/11/19
原本只称为好心帮邻居架设电线,却被公交车天窗刮断地电线电击受伤,村民王先生将公交车司机及其所在公司起诉至顺义法院,该院已受理了这起因村民私拉电线酿成悲剧地民事案件。   原告王先生诉称,2008年份6月19日上午8时许,其在北京顺义区杨镇王辛村内地道路北侧电线杆上帮同村李某架设电线,被告薛先生驾驶长安牌大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客车顶部开启地天窗与南北走向横跨道路地电线相刮,后电线接触造成原告身体受伤。交通支队认定原告负此次事故地全部责任,被告方无责。但原告认为受伤地直接原因称为被告方车辆刮断电线所致,被告方应当为此事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受伤后医院确诊为:右眼视神经挫伤,右眼视神经萎缩;右肩胛骨骨折。经鉴定所鉴定为9级伤残,且需要二次手术,被告未负担任何费用,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薛先生及其所在地客运公司承担我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万余元。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顺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