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进住宅罪属于哪种犯罪形态?
关键词: 哪种,形态,住宅,犯罪
非法侵进住宅罪,是指违反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入进公民住宅,或入进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犯罪形态 理论界对本罪的犯罪形态有两种观点。
一种意见以为是继续犯,行为人从侵进时起到退出时止,对住宅安宁侵害处于继续之中。
另一种意见以为是行为犯,行为人的身体侵进住宅时,就构成犯罪的既遂。
笔者以为,本罪的犯罪形态可以分两种情形讨论。
(1)以"侵进”为前提构成犯罪的行为,是行为犯。
从犯罪的构成望,只要违反住宅内成员的意思,实施侵进住宅的行为,就具备了非法侵进住宅罪的构成要件,不应夸大侵进住宅后滞留时间的是非。
行为者的身体侵进住宅只是瞬间行为,侵进的行为一经完成就构成犯罪的既遂,而侵进住宅的时间是非是犯罪的情节。
(2)以"拒不退出”为前提构成犯罪的,是继续犯。
要求退出后,行为人拒不退出,其侵害住宅的状态是一种持续行为。
只要行为人不退出住宅,就使得侵害或威胁住宅安宁权的状态一直持续,就构成犯罪既遂。
"拒不退出”的特征符合继续犯的构成: 1.拒不退出所致的侵害住宅的行为具有持续性,只有这种侵害或威胁的状态存续一定的期间才构成非法侵进住宅罪的前提,而此期间内的犯罪行为是呈持续实行状态;2.拒不退出导致侵害或威胁住宅安宁权呈继续状态。
只要不退出,侵害就始终继续。
因此,"拒不退出”的非法侵进住宅犯罪为继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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