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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北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部门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律师说法晋城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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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北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部门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律师说法晋城婚姻律师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22/8/15 10:13:00
辖,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部门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仲春二日  北海部门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为切实解决我部门企业戎行改行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障题目,根据中办发[2003]29号及桂办发[2003]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的范围和对象:安顿在本(含三)企业工作,目前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戎行改行干部(包括在岗,下岗,失业,解除劳动关系和退休等)。  二,企业戎行改行干部(以下简称军转干部)同一参加北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1,在职职员:(1)个人缴费:在岗军转干部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进为缴费基数,下岗,失业,解除劳动关系军转干部以本上年度社会均匀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费率缴纳医疗保险费;(2)单位缴费:以军转干部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按8%的费率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办法:①有能力缴费的企业,由企业缴费;②经有关部分确以为难题企业的,单位缴费部门由同级财政负担。  2,退休军转干部单位缴费部门按本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逐年缴费(个人不缴费),连续交15年。缴费办法与在职职员相同。  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军转干部纳进北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一治理,享受《关于实施北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轨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北政发[2000]44号)和《北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基本医疗保险八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北政办[2001]17号)以及《北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国家公务员医疗津贴暂行办法〉等六个增补办法的通知》(北政办[2004]4号)划定的平等待遇。  四,今后企业转制时,军转干部所在企业要按北政发[2002]44号第五十条划定为退休军转干部一次 清10年的医疗保险费后,退休军转干部脱离原单位,入进基本医疗保险。  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军转干部,按《北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增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北政办[2003]124号)划定,参加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增补医疗保险。  六,难题企业的界定题目,属企业(含下放企业)由各审定,直企业由人事,劳动社保,财政,国资等部分共同审定。  七,军转办同一为军转干部办理医疗保险申报手续。开设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专用 (以下简称专户)。单位缴费部门:由用人单位在每月10日前缴进专户,属财政负担的,分别由同级财政拨进专户,军转干部当年度的个人缴费部门由本人在每年3月10日前一次性缴进专户。由医保机构同一办理医保"IC”卡。军转干部办妥参保手续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向专户托收军转干部医保费。  八,本办法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如与上级划定相抵触的,以上级划定为准。  九,合浦可根据本实际参照执行。  十,本实施办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