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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题目—刑事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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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题目—刑事会见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22/6/10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题目  1,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1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2十2条划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栖身地不1致的,由常常栖身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统1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栖身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常常栖身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栖身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常常栖身地时,则常常栖身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2,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划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题目的意见》第12条之划定"夫妻1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1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1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栖身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常常栖身地的,由原告起诉时栖身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魏男的户口在湖南省A地,冯女户口在4川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魏男以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冯女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魏男1直在A地栖身,而冯女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1年,与魏男共同在A地糊口,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魏男1直在A地栖身,而冯女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1年,与魏男共同在A地糊口,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往了C地,冯女往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1年,魏男离开A地也超过1年,并且冯女在D地连续栖身已超过1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往了C地,冯女往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未达到1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往了C地,冯女往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1年,魏男离开A地也超过1年,而且冯女在D地连续栖身未达到1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3,关于对离婚案件中1些特别情形的法院管辖的划定:  《民事诉讼法》第2十3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栖身地不1致的,由原告常常栖身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着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落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高法关于合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题目的意见》第8条之划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1方着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落的情形  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魏男糊口在A地,冯女1日忽然失落,虽经魏男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冯女的踪影,魏男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1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1),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魏男栖身在A地,冯女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3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现魏男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没有管辖权;  (2),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魏男,冯女因触犯法律而双双进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魏男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冯女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魏男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冯女被监禁时间未达到1年,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法院没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