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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包括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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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包括下列行为

* 来源 : * 作者 : 晋城婚姻律师 * 发表时间 : 2022/1/14 9:20:31
关键词: 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至第103条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包括下列行为:

1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对于法律规定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虽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都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或按自动撤诉处理。

2.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行为。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为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如情节严重,则属于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3.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伪造证据,是指行为人故意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制造根本就不存在的证据。毁灭重要证据,是指行为人故意将现有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予以销毁。

4.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以各种途径阻止本案证人向法庭提供证言让不是本案证人的其他人作虚假证明以及让本案证人作虚假证明等情形。

5.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查封、扣押、冻结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对本案财产所采取的措施,任何人未经人民法院允许不得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人民法院已采取措施的财产,否则,即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6.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助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讲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7.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词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司法人员是指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8.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国家强制性,负有履行义务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必须履行。

9.有义务协助调查的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行为。

10.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行为。个、有义务协助执行的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

12.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实施的除上述第9项至第11项的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行为。例如,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财产的行为。

13.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方式追索债务,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即构成妨害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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