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著名刑事律师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处程序以及相关知识涡阳刑事律师取保假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婚姻家庭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处程序以及相关知识涡阳刑事律师取保假释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21/1/11 15:51:00
关键词: 涡阳刑事律师
  1,信访科根据来访群众填写《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申请表》,初审明确致害人,损失状况和调解哀求。
  2,信访科根据支队主管领导得批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按辖区当日内转交相关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应根据轻重缓急,在3日内入行现场初查,制作初查讲演报信访科审查。
  3,对不符合受理前提得,填写审查意见,将《申请表》返归申请人;对符合受理前提得将申请副本和答辩通知书投递被控致害方,告知其在十5日内答辩并负责提供有关证据。
  4,被控致害方定期提交答辩得,信访科应于收悉答辩材料确当日内填写《立案登记表》并通知相关监察大队,被控致害方逾期不提交答辩得或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处理得,由信访科制作《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处终止通知书》,投递申请人。
  5,信访科或监察大队可采取现场勘验,拍照,录音,录像,询问当事人,检查出产工艺和污染防治举措措施等手段以得到弄清事情原委得目得,于立案7日内将调查讲演并现场材料报支队务会审查。
  6,对调查终结得案件按管辖由信访科或监察大队书面约见致害方,由主管支队长与致害方就案件得要害问题入行认定。
  7,由主管支队长主持召开受害,致害双方及有关职员参加得调解会,监察职员陈述调查意见,当事人双方就致害责任,是否赔偿,赔偿金额等问题公然辩论,信访科制作会议纪要。
调解会原则上不超过3次。
  8,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得陈述意见后,经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得,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后,加盖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公章,投递双方当事人。
对达不成赔偿协议或1方不参加调解会得,信访科制作《污染纠纷调解终结书》,由相关科队投递双方当事人。
  9,案件终结后,信访科将案卷材料收拾整顿回档。
转载: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处程序以及相关知识

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