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著名刑事律师

冒充警察骗取钱财 无业人员领刑15年

当前位置 : 首页 > 律师说法

冒充警察骗取钱财 无业人员领刑15年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19/11/19
冒充警察谎称能帮人办户口,以此骗取钱财24万余元。近日,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1.2万元。       今年26岁的杨某系北京市无业人员,大学文化。2007年3月至5月,被告人杨某冒充警察,以能够帮助被害人秦某办理北京户口为由,在本市朝阳区、崇文区、石景山区多次骗取秦某人民币共计24.4万余元。2007年6月11日,秦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惩罚;同时应继续追缴杨某违法所得发还秦某。杨某当庭有认罪悔罪表现,故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