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骗取钱财 无业人员领刑15年
冒充警察谎称能帮人办户口,以此骗取钱财24万余元。近日,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1.2万元。
今年26岁的杨某系北京市无业人员,大学文化。2007年3月至5月,被告人杨某冒充警察,以能够帮助被害人秦某办理北京户口为由,在本市朝阳区、崇文区、石景山区多次骗取秦某人民币共计24.4万余元。2007年6月11日,秦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惩罚;同时应继续追缴杨某违法所得发还秦某。杨某当庭有认罪悔罪表现,故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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