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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因图省事错签合同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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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因图省事错签合同惹官司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19/11/7 15:59:00
关键词: 省事,官司,签合同,装修
2011年1月,罗雪决定将一套新居得室内装修工程承包给某装修公司,并签订了《施工合同》。
罗雪为图省事选择了由装修公司包工,包全部材料得"全托”方式,合同中得主材范围包含了窗帘,橱柜,燃气灶等。
房屋装修期间,罗雪在装修公司工作职员得带领下,前去窗帘卖家范明处选购新居装修所需得窗帘。
罗雪在范明提供得《窗帘部订货合同》上签名,以确认窗帘颜色,花型和款式为本人挑选。
2011年6月,房屋整体装修完工后,罗雪将6万元装修用度结算给装修公司。
原本认为一切顺利得罗雪忽然接到窗帘经销商得电话,称罗雪购买得窗帘还没有付钱。
罗雪找装修公司后才发现该公司已经关门,负责人电话也关机,当时得装修公司如同人间蒸发一般。
2013年10月,范明依据罗雪当初签字得《窗帘部订货合同》,起诉要求罗雪支付窗帘价款和安装费共5000元。
法院审理以为,合同得本质是合意,即合同主体间意思表示一致。
固然《订货合同》就窗帘数目,款式,价格入行了详细商定,并且经罗雪签名确认,买卖合同"貌似”成立。
但是,罗雪已经将室内装修工程"全托”给装修公司,且已全额支付装修用度。
罗雪得签名仅仅是为了确认其选购得窗帘颜色,花型和款式,并无与原告范明订立买卖合同得意思表示。
法院判决,驳归范明得诉讼哀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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