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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境外存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诸暨看守所会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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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境外存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诸暨看守所会见律师

* 来源 : * 作者 : 诸暨看守所会见律师 * 发表时间 : 2019/10/25 18:34:1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一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潦是合法的行为。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十二)隐瞒境外存款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二款。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子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