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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无证醉驾撞11人获刑13年------诸暨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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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无证醉驾撞11人获刑13年------诸暨刑事律师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19/10/17 11:11:00
文章导读:导读:又是1起酒后驾车连续撞人事件,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执法局法制科原科长傅赤贞因无证酒驾连撞11人,号前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关键词: 科长,无证,人获刑,醉驾撞

     导读:又是1起酒后驾车连续撞人事件,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执法局法制科原科长傅赤贞因无证酒驾连撞11人,号前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审讯处有期徒刑13年。

    醉驾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困难,良多人呼吁对醉驾入行专门立法,也有报道说醉驾被列进立法范围,但愿能早号出台醉驾法规,让民众遥离车老虎。

      2009年7月16号晚8时30分,傅赤贞驾驶1辆面包车,在郑州市颍河路和秦岭路交叉口将1骑电动车的男人撞伤后逃逸,3分钟后在岗坡路和秦岭路交叉口又将1过马路的老太太和1骑自行车的女方子撞伤,并继续逃逸。

    随后,在建设路和秦岭路交叉口南100米,先将骑三轮车的1对夫妇,1骑电动车男人撞翻,又拐弯冲上人行道,将在路边展设电缆的5名农夫工撞伤。

    在撞断1棵梧桐树后,车辆侧翻,傅赤贞弃车逃逸。

      当晚10时20分,傅赤贞在家人陪同下,到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投案自首。

    交警部分认定,傅赤贞在未取得机动车驾照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车辆,接连肇事,撞死3人,重伤1人,轻伤数人。

      法院以为,傅赤贞肇事后不泊车抢救伤员,妥善处理事故,反而加速前入,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

    但醉酒驾车犯罪中,傅赤贞的辨别力和控制力均有所下降,其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也不同于普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恶性相对较小。

    同时,傅赤贞有自首情节,且其家属案发后积极张罗192万元巨额资金,主动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